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5194.“过了两年的天数”表结合的状态之后,也就是说,当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和属于内层属世层的感官能力结合之时,前一章论述了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两年的天数”或两年的时间是指结合的状态;因为“两”表示结合(参看1686, 3519节),而“年”,和“天”一样,表示状态。“年”具有这样的含义从前面也可以看出来(487, 488, 493, 893节);“天”也具有这样的含义(23, 487, 488, 493, 2788, 3462, 3785, 4850节)。“两或二”之所以表示结合,是因为在灵界,因而在自然界,每一个事物都与两样事物或两种力量有关,即良善与真理。良善是一种主动并流入的力量,真理是一种被动并接受的力量。而且,由于一切事物都与这二者有关,若非这二者通过某种婚姻的形像构成一体,就无物产生,所以“两或二”表示结合。
这样一种婚姻形像就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没有这种婚姻,凡物都不能存在。为使事物在自然界中存在,必须有热和光存在;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爱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若要产生某种事物,这二者,即热和光必须行如一体。如果它们没有行如一体,如冬天里的情形,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事物。这在属灵层面也是如此,这一点从人的情形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拥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理解力得以形成是为了接受属灵之光,也就是信之真理。除非这二者在人里面构成一体,否则无物产生;因为没有信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无法定义任何事物,或赋予它特定性质;而没有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则无法将任何事物带入结果。因此,为使天上的婚姻能存在于人里面,或为使人能处于天上的婚姻,这二者必须在他里面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古人将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和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比作一个婚姻(54, 55, 568, 718, 747, 917, 1432, 2173, 2516, 2731, 2739, 2758, 3132, 4434, 4823, 5138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两或二”表示结合。
5711.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所以要知道,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事实上,在整个自然界,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它们的原因在灵界,这些原因的原因,即目的,则在内层天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结果也不复存在。就其本身而言,结果无非是原因;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即一个目的存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原因;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而哪里没有次序,哪里就无物产生。由此明显可知,就其本身而言,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就其本身而言,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良善的目的在天堂,从主发出。因此,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由此也明显可知,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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